《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》编号为GB50327-2001,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。 其中关于第6章为防水工程的规定 1、一般规定 (1)、本章适用于卫生间、厨房、阳台的防水工程施工。 (2)、防水施工宜采用涂膜防水。 (3)、防水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。 (4)、防水工程应在地面、墙面隐蔽工程完毕并经检查验收后进行。其施工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,规范的有关规定。 (5)、施工时应设置安全照明,并保持通风。 (6)、施工环境温度应符合防水材料的技术要求,并宜在5℃以上。 (7)、防水工程应做两次蓄水试验。 2、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防水涂料的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,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。 3、施工要点 (2)、基层表面应平整,不得有松动、空鼓、起沙、开裂等缺陷,含水率应符合防水材料的施工要求。 (3)、地漏、套管、卫生洁具根部、阴阳角等部位,应先做防水附加层。 (4)、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到墙面,高出地面100mm;浴室墙面的防水层不得低于1800mm。 (5)、防水砂浆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: 4、防水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或产品的要求,防水层应与基层结合牢固,表面应平整,不得有空鼓、裂缝和麻面起砂,阴阳角应做成圆弧形。 5、保护层水泥砂浆的厚度、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。 6、防水产品相关国家建材行业标准: 《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》 JC/T 984-2005 分为I类单组份、II类双组份 《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》 JC/T 894-2001 分为I型聚合物为主、II型水泥为主 |